陶瓷窑窑顶和拱部耐火材料施工需检查的项目
发布日期: 2018-05-24 16:19:10 阅读量(387) 作者:陶瓷窑窑顶和拱部施工后主要的检查项目
1、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、牌号应符合CECS 384:2014 第3.2.1条的规定;耐火泥浆的品种、牌号、稠度应符合CECS 384:2014 第3.2.2条的规定。
2、砌体砖缝的泥桨饱满度应大于90%。
检查数量:每区段检查2处〜4处。
检验方法:按CECS 384:2014 第3.2.3条的规定执行。
3、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。吊挂砖的主要受力部位不应有裂纹,其余部位不应有显裂纹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裂纹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定形耐火制品尺寸、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》GB/T10326的规定。
陶瓷窑窑顶和拱部施工后一般的检查项目
1、一般陶瓷工业窑炉拱顶砌体的砖缝厚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检查数量:按拱顶部位抽查2处〜4处。
检验方法:在每处砌体的5m2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点,比规定砖缝厚度大50%以内的砖缝,Ⅱ类砌体不超过4点,Ⅲ类砌体不超过5点。
表1—般陶瓷工业窑炉拱顶砌体的砖缝厚度
2、一般陶瓷工业窑炉拱顶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—般陶瓷工业窑炉拱顶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
3、拱顶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:
1错砌拱顶的纵向砖列应平直,且应与纵向中心线平行;
2拱顶内表面应平整,错牙不应超过3mm。
检查数量:错砌拱顶抽查3列〜5列。错牙按拱顶抽查2处〜4处,每处5m2。
检验方法:拉线检查,观察检查,塞尺检查,检查施工记录。
4、吊挂拱顶或平顶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:
1内表面应平整,错牙不应超过3mm;
2吊挂砖或吊挂垫板应排列均勻、整齐。
检查数量:错牙按拱顶抽查2处〜4处,每处5m2;吊挂砖或吊挂垫板各抽查3列(环)〜5列(环)。
检验方法:直尺检查,观察检查,检查施工记录。
5、拱顶砌体的膨胀缝及隔热层的构造,应符合CECS 384:2014 第3.3.8条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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